2013年8月20日 星期二

農場違紀事件處理說明

農場再度發生農戶使用化肥(化學液肥)的違紀事件,雖依照「富興生態農場參加農戶須知與規範第七條 (101.12.11)」規定:「農戶違反前述規範第2條者(富興生態農場為生態友善農場,有機耕作為基本要求,即禁止使用農藥與殺草劑以及荷爾蒙藥劑,其餘規範參考農委會頒佈之有機農業作業規章),其所屬地所生產的當次作物須自行處理,並不得以生態農場名義銷售當次作物收成後退出本農場機制。並不得要求補償任何曾經在農場投入的報酬。,但因發現點是在農戶的蓄水桶中,而農戶稱「尚未使用」(水桶的水是滿的),因此農場先暫停該農戶出菜一個月,伺土壤檢驗後再決定是否依規定辦理(退出本農場機制)


農場為何沒有立即以違反規定處理,畢竟該農戶已有違紀「動機」?是否有縱容之嫌?

有機耕作有多難?如果大家想想,為什麼每個農民都知道農藥有害健康卻還是在使用農藥?為什麼政府的農業單位明明大力推廣有機耕作卻也繼續教導農民如何施藥?為什麼不時還有  有機驗證的農產品卻被檢測出農藥殘留?就大略可以知道,有機的難度,讓農民卻歩,讓政府政策曖昧不清,連有機農戶也會出槌。有機耕作能堅持,依靠的並不是規範,而是信念。


富興生態農場如果是自行經營,要達到有機的標準不難,但是當初成立農場的目的就不是單單只著眼在這塊農場的基地而已,而是希望能以這塊農場為基礎、為模式,能擴散到社區其他的私有土地,如此才能擴大友善耕作的面積。社區裡除了農場的有機鳳梨田外,其餘都是慣行田,居民並沒有有機耕作的實地經驗,但是若希望能擴大社區友善耕作的面積,就需要更多社區農民共同參與響應不可,因此才會以「集體農場」的模式,釋出部分農場農地讓社區居民耕作,希望加入的農戶能在農場中學習到什麼是友善耕作,而能慢慢接受、認同友善耕作的方式,最終能將自己的慣行田轉變成有機田。所以農場不是要找契作戶,而是「陪伴」農戶「轉型」,既是「轉型」,過程就需要時間;既是「陪伴」,農場則希望能有一點包容的空間,因此農場才對此事件留下一些轉圜的餘地。若因此影響客戶的權益,農場要向大家致歉,也願意承擔可能發生的後果。農場是去年11月才開始運作的,不到一年的時間,參與的農戶很配合的維護農場的生態,包容生態所造成的農損,接受有機耕作方式下產量的降低,也很辛苦的鋤草、拔草,我想這是所有認識富興生態農場的朋友所共睹的,希望大家能再給農場一些時間,也一起和農場繼續陪伴農場的農戶漸漸成長。